各有关单位、老师:
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批,现将我校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军人才培育专项课题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立项后,课题《申报表》即成为省社科工作办与各课题负责人(含子课题负责人)、承担单位的有约束力的协议。承担单位应与本单位的课题负责人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加强指导、服务和管理。
请各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总课题负责人与子课题负责人按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和本专项课题的立项目的,于2023年12月前签订相关协议,并于2023年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协议书请于2023年12月11日前交至社科院,由社科院报省社科联规划处备案。
各课题组要本着出成果、出人才的目标,通过切实加强导师指导和团队合作、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和研讨交流,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努力推出一批在省内外有较高影响力的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领军人才。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并结合单位的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发展目标和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特色,加强社科人才队伍建设。
课题实施期间,省社科联将每1-2年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省社科联在推荐各级各类人才项目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考核不合格者,省社科联将给予批评、警告、终止直至撤销课题的处理。对被终止或撤销的课题,按《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之江青年申报立项的重大课题,同时视为之江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省社科联在推荐各级各类人才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
附件1-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军人才.doc(引进人才团队支持)
附件2-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军人才.doc(青年英才培育)
模板: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培育专项课题(青年英才培育)协议书.doc
模板: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培育专项课题(引进人才团队支持)协议书.doc
模板: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培育专项课题(引进人才团队支持)总课题子课题任务书.doc
社科院联系人:任珂慧,88981069,f021009@zju.edu.cn
联系人:浙江省社科联规划处,陈婧、江益雯
联系电话:0571-8705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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